快速了解ECFA是什麼?簽與不簽的利弊又是什麼?
作者:溫典寰 出處:Web Only 2009/04 http://www.cw.com.tw/article/index.jsp?page=2&id=37534
三次江陳會已敲定3項協議及1項共識,眾所矚目的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(ECFA),竟未列入下次兩會協商議題,使得民眾看得霧煞煞、政府忙著一頭熱、部份企業又聽得許多疑慮,導致ECFA像洗三溫暖。到底ECFA是什麼?簽與不簽的利弊又是什麼?
3分鐘立即了解ECFA:
Q1:ECFA藏著什麼藥?
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(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Agreement,簡稱ECFA)主要是推動兩岸經濟合作,並依據WTO考量兩岸經濟關係特殊性所做的規劃。協議提供兩岸間的經貿談判平台,用以解決重要的經濟議題。
為何要推動ECFA?主要是出口導向為主的台灣經濟,受到嚴重威脅。台灣對外出口佔GDP七成以上,經濟成長最主要動能在於出口及出超。而近來國際間的經濟區域整合成為趨勢,國與國之間簽署區域貿易協定(RTA)與雙邊自由貿易協定(FTA),多達230個以上,彼此間還互免關稅。自2010年開始,「東協+中國」、「東協+日本」、「東協+3」等自由貿易區相繼成立。因此,台灣若無法參與,出口競爭力將被削弱。
除此,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指出,ECFA目的在確保兩岸公平交易,將力行「四保」與「三不」。保就業、保出口、保台商與保傳產;也堅持不矮化主權、不開放大陸勞工,以及不擴大農產品進口。
Q2:兩岸簽訂ECFA 迫在眉睫,簽與不簽的利弊為何?
對於政府積極爭取簽訂ECFA,正反意見兩極。對產業而言,勢必衝擊農業與傳統產業。對企業而言,卻又可以降低貿易關稅,促進台灣和東協各國的合作關係。對台灣而言,總統馬英九認為,能打造成為國際企業的創新與物流中心,強化與保障台灣在中國與全球市場的競爭優勢。
即使是陸委會公布的一項民調顯示,有六成受訪者認為簽訂ECFA,能促進台灣國際化。但是,也有兩成受訪者認為沒有必要簽。
1、簽訂ECFA的4大優勢
第一,有利出口業與金融業。ECFA能讓產值高達數兆元、列入「早期收穫計畫」的石化、機械與汽車零組件等出口產業,不受東協+中國、東協+3等零關稅影響,產業也不必外移。除此,台灣也有利於加入其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,解除過去經濟孤立情形,立即受惠的產業還包括金融服務業。
第二,提升台灣商品長期競爭力。隨著東協+1、東協+3與各國雙邊FTA擴大實施,台灣可以依據ECFA與中國進行關稅減讓及市場談判,並與其它國家展開貿易談判、關稅互惠,確保台灣產品受到平等待遇。
第三,保障台商權益。確保台商的投資、避免雙重課稅、智財權保護、商品檢驗檢疫與產品標準制定等在中國的權益。
2、簽訂ECFA的4大衝擊
第一,失業危機到來。台灣對中國投資需要進口機器與原物料,雖然台灣出口增加帶動經濟成長,但恐換來失業危機。台灣工作機會愈來愈少、薪資成長有限、支出卻依舊,受薪家庭壓力更大。甚至對上班族而言,開放中國勞工來台,找工作更加競爭,也讓高失業率的現況持續惡化。
第二,台灣商品在中國市佔率逐年下降。如今已低於美日兩國,如果台灣不計算關稅減免究竟可以換來多少經濟效益而簽署,未來恐付出代價。
第三,對少數產業有利,對傳統產業無益。目前各產業界發聲情況,較能享受到好處的僅石化、機械、紡織食品與IT零組件等行業。因此,哪些產業因此會受損,其實沒有講清楚說明白。
第四,簽署恐怕不能代表台灣企業能享受中國提供的優惠。許多企業認為與中國簽署經貿協定,能同等享受中國加入東協貿易體的優勢。但是,就像是台灣若與墨西哥簽署經貿協定,難道台灣企業就能與墨西哥企業一起享受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優惠?
整體來說,各行各業在後金融海嘯下求生存之時,簽訂ECFA對某些出口產業或許有助益。但是,相對的對某些弱勢產業無益。究竟如何協助弱勢產業升級轉型,是考慮ECFA的優劣之餘,另一個必須優先考量的關鍵了。
被過度簡化的ECF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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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長尹啟銘昨天啟程前往新加坡,出席亞太經濟合作會議(APEC)貿易部長會議,但更受關注的行程,是他與中國大陸商務部長陳德銘的「雙銘會」,會否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(ECFA)達成特定共識或進度。這是上周台股因ECFA可能延簽而暴跌後,經長再一次給予市場的希望,卻也凸顯政府過度簡化ECFA的問題。 兩岸洽簽經合協定,是去年4月底馬英九總統上任前,在拜會三三會時提出的。經過一番爭論,這項意在突破兩岸既無法是「國與國關係」、也不能淪為「中港模式」的第三條路,在今年2月定名為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,並以英文名稱縮寫為ECFA,經濟部還以「產品出口免關稅,市場訂單坐直達,投資設廠留台灣,頭家伙計雙雙發」的四句聯,形容這項協議簽訂後對兩岸的效益。 不過,經濟部只一廂情願地提出ECFA的好處,ECFA的形式為何、如何協商又如何簽署、涵括那些產業項目等,政府官員目前的回應都是在打迷糊仗,僅在進度時程有無落後上打轉;甚至,還有些官員為了爭功及凸顯主導權,在尚未正式協商前即誇口兩岸已有共識,並點明比照大陸與東協的自由貿易協定(FTA)架構,要求彼岸「多給一點」,我方則可以「多拿少給」。凡此種種,都過度美化ECFA的效益,也過度簡化ECFA的複雜,如此無助於政策的推動。 經貿協商是經濟、政治利益折衝的過程,政府自難暢所欲言,但不代表可以豁免向社會解說政策的義務。ECFA是對台灣經濟影響深遠的重大政策,從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、區域經濟突圍、擴大台灣經貿舞台而言,我們原則支持與彼岸洽簽這項架構協議的必要性;但也疾聲呼籲政府,務實回應社會對ECFA的關注及期待,用民眾聽得懂的話、說民眾應該知道的事,並做能履行的政策承諾。 這些民眾應該知道的事,至少可包括:兩岸洽簽的ECFA,究竟是一步到位的全面自由化,還是先簽框架性協議架構、分次推展的階段性自由化?從經貿實務及國際經驗而言,分段到位較符合我方利益,也可避免因此過度依賴大陸,尤其我方洽簽主權等級程度低於FTA的ECFA,除了降低東協與大陸FTA明年實現的經濟衝擊外,更長遠的目標是在突破兩岸特殊關係對台灣與他國洽簽FTA的障礙;而分段可給予我方測試彼岸態度的機會,如果未獲善意也可及時踩煞車,亦可以此化解社會對台灣是否向大陸傾斜的疑慮。然而,政府卻連這一點也不說清楚。 再者,ECFA的洽簽範圍,是限於關稅減讓的商品貿易產業,還是要擴大到金融等服務投資市場的准入?這部分,政府也是含糊不清。如依東協與大陸FTA的經濟衝擊時效性而言,政府理應是將商品貿易當做主攻項目,再將金融服務相互准入、投資保障協定、商品檢驗相互承認協定等較複雜的項目納入後續協商議程;如此不只可加速ECFA的洽簽時程,也可讓金融監理備忘錄(MOU)與ECFA脫鉤。不過,或因內部各方要求放入ECFA的壓力擺不平,也或因經濟部的研究評估報告要到9、10月才出來,以致我方的談判策略拿不定主意,這或許才是ECFA總是處於非正式協商階段的主因。 另一個有待釐清的是,大陸一直有意以福建為主的海峽西岸經濟區做為ECFA的試點,我方態度模稜兩可,但已有一股力量在隱隱推動。ECFA是否應僅限於台灣與海西區的試點有討論空間,但政府應以更開放的態度與各界溝通。 【2009/07/20 經濟日報】 |